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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局暨数电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
    电子税务局暨数电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
访谈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15:00 - 16:10
主题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税务干部:杨佳媛 , 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税务干部:蔡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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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  
电子税局暨数电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

[杨佳媛]: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新电子税务局暨数电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的现场,我是盐池县税务局的杨佳媛。[2026-01-22 15:00:00 ]

[蔡涪全]:

纳税人缴费人朋友们大家好!我是盐池县税务局的蔡涪全,欢迎大家的到来。[2026-01-22 15:00:20 ]

[杨佳媛]:

距离数电发票正式上线已经很长时间了,在这期间,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数字化浪潮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模式。而电子税务局的上线,正是我们顺应这一时代趋势,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

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欣喜地看到许多纳税人在税务干部的辅导或是凭借自身强大的学习能力,已经能够熟练地运用电子税务局,为企业的运营添砖加瓦。但同时,我们也关注到,一些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今天这场答疑活动,就由我们来为大家答疑解惑。[2026-01-22 15:00:48 ]

[蔡涪全]:

是的,我在这里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答疑平台的具体使用方法,视频下方有一个“问答”字样,点击问答后就会进入问答区,问答区最下面小框里有一个“请输入问题”,大家可以点击这个地方输入问题。您在观看可视答疑的同时,如果您对电子税务局和数电发票有疑问或困惑,可以在这里输入您想了解的相关知识和问题并点击发送,我们就可以在问答区看到您的提问啦。[2026-01-22 15:02:02 ]

[杨佳媛]:

今天除了我和蔡涪全之外,后台还有答疑小助手一起为大家答疑解惑,如果我们俩没有来得及回答您的问题,大家也不要着急,答疑小助手看到后会通过文字的形式及时回复您的。[2026-01-22 15:02:45 ]

[蔡涪全]:

是的,我和佳媛会选取高频问题进行讲解,也希望屏幕前的大家能通过问答区与我们多多互动。无论是提问还是对我们的支持,我们都十分欢迎。

今天的答疑主要围绕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流程和数电发票开具使用等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事不宜迟,我们快来看看评论区的朋友们都有哪些疑问吧。[2026-01-22 15:03:30 ]

[杨佳媛]:

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有一位网友问:“登录电子税务局提示“登录失败,应用权限不存在”是什么意思,该如何操作?”蔡涪全你知道吗?[2026-01-22 15:04:13 ]

[蔡涪全]:

知道呀,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进行了实名认证,再检查登录入口,是否选择正确的企业业务,自然人业务,代理业务,或者其他登录等登录方式。如办理企业业务,核对登录的身份权限是否选择正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是否配置了权限。[2026-01-22 15:04:45 ]

[杨佳媛]:

是的,如果您在信息核对无误后仍然没有解决,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解决。好了,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网友提问:“我们公司最近人员做了调整,想问一下办税人员的办税权限怎么修改?”这个问题经常有纳税人朋友在问,蔡涪全为大家介绍一下吧。[2026-01-22 15:05:31 ]

[蔡涪全]:

好的,我先为大家介绍一下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如何操作。请导播将屏幕切换到电子税务局操作界面。纳税人在登录页面选择【企业业务】,使用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账户中心】。在左侧功能树,依次选择【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找到需要更改权限配置的对应身份的人员,点击【管理】按钮,然后再点击【修改】按钮。如果需要授权或取消对应功能权限,勾选或取消勾选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返回上一页面后,录入有效期止,再次点击【确定】按钮,人员权限即设置成功。好了,网页版相信大家学会了,大家可能不知道手机也可以修改办税人员办税权限,佳媛为大家演示一下吧。[2026-01-22 15:05:58 ]

[杨佳媛]:

没问题。如果大家身边没有电脑,不妨打开手机,使用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右下角【我的】,再点击【账户中心】。找到需要更改权限配置的对应身份的人员,点击【管理】按钮,再点击【人员权限】。如果需要授权或取消对应功能权限,勾选或取消勾选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返回上一页面后,再次点击【确定】按钮,人员权限即可设置成功。[2026-01-22 15:07:03 ]

[蔡涪全]:

没错,是不是很方便呢,大家可以拿出手机试试哟。评论区的网友问了一个所有人都想知道的问题:“我刚新成立了一家公司,但是我不知道要申报哪些税费,在哪里可以查到呢?”这位朋友听好啦,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需要自开户成功的次月起履行按期申报的纳税义务,具体申报哪些税费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纳税人信息查询】中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可以看到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型及其申报期限,对照填报即可。在这里也做个温馨提示,税费种认定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行业类型自动核定,部分税种可能需要企业主动申请。[2026-01-22 15:08:15 ]

[杨佳媛]:

没错,查清楚之后您一定要记得按期申报哟,正好评论区有位网友朋友问:我单位因为逾期未申报收到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怎么办呀?[2026-01-22 15:09:00 ]

[蔡涪全]:

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意味着纳税人出现了税收违法行为,如果已在电子税务局签定《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2026-01-22 15:09:30 ]

[杨佳媛]:

是的,您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我的待办】→【待签收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处点击【办理】。系统会自动跳转到“税务文书送达确认”界面,并自动弹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您可以查看逾期未申报的税种、属期及改正期限等信息,查看完毕点击【关闭】。《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否已查阅”变为“是”。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上逾期未申报的税种,进入对应申报表进行补申报及税款缴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逾期申报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当责令限期改正的事项在限期内改正后,系统会自动判断纳税人的违法行为情况是否符合首违不罚。[2026-01-22 15:09:58 ]

[蔡涪全]:

第一种情况:如果符合首违不罚,系统会自动推送《首违不罚承诺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您在首页点击【我的待办】→【待签收文书】,找到《首违不罚承诺书》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点击【办理】查阅文书即可。第二种情况:如果不符合首违不罚,系统自动推送《简易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您在首页【我的待办】→【其他】→【简易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处点击【办理】进入“简易程序处罚事项告知”界面;[2026-01-22 15:12:15 ]

[杨佳媛]:

我还要补充一下,如果对简易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异议,选择【无异议】,点击【接受处罚】,点击弹窗中的【去缴款】跳转“税费缴纳”界面进行罚款缴纳。如果对简易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有异议,需要在陈述申辩期内发起陈述申辩,选择【有异议】并录入陈述申辩理由,上传异议申辩资料。点击【异议申辩】后即可提交给税务人员审核。[2026-01-22 15:13:12 ]

[蔡涪全]:

有的纳税人逾期未申报是因为忘记了征期时间,而有的纳税人逾期是想着季度收入没有超过30万元,下面有位网友问:“我这个季度收入没有超过30万,根据免增值税政策的话那不就不用申报呗?”,这位纳税人的想法是不对的,这也是很多人的误区。零申报并非不申报。零申报是指在纳税申报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当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真实申报数据全部为0。不申报就是税收违法行为啦!是要行政处罚的。[2026-01-22 15:13:45 ]

[杨佳媛]:

没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026-01-22 15:14:39 ]

[蔡涪全]:

举个例子吧,某公司是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2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在申报时要计算出不含税收入,再用不含税收入算出应缴纳增值税税额,填入申报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享受免税,不能零申报。[2026-01-22 15:15:07 ]

[杨佳媛]:

蔡涪全举的例子简单明了,相信大家能理解的更清楚深刻。好啦,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吧。有网友问到:“我经营着一家社区文具店,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最近有位顾客采购了800元的办公用品,说不需要开具发票。现在季度申报增值税时,电子税务局系统里的申报表有好几个表格,我应该怎么处理这笔收入?需要填在哪个具体位置?”蔡涪全你给大家讲讲呗。[2026-01-22 15:15:30 ]

[蔡涪全]:

好的。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系统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在填写申报表时,需要将所有销售收入,包括已开票和未开票收入合并计算,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条件。销售办公用品的800元未开具发票,需要与已开发票收入进行合并处理,您是按季申报,申报表的填写取决于与其他收入合并后的金额是否符合免税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规定,如果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还有一种情况你知道怎么填写吗?[2026-01-22 15:16:01 ]

[杨佳媛]:

知道呀,如果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达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相应栏次。大家填报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弹出【信息确认】弹框,按提示补全声明信息后,点击【确定】即可提交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成功,在该界面,若有税款可点击【立即缴款】进行缴款操作;若需要下载申报表,可点击【查看】进行下载操作。[2026-01-22 15:17:30 ]

[蔡涪全]: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申报。来看看下一位朋友有什么问题吧,有网友问:“我公司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在电子税务局要怎么操作?”这位朋友,经营范围发生变化,需要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息变更。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的登记信息,包括变更前、变更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可[2026-01-22 15:18:02 ]

[杨佳媛]:

是的,记得及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新信息喔。屏幕前的纳税人朋友们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发到评论区和我们互动,期待大家的提问。下一个问题,有网友问:“在电子税务局报送财务报表时,系统提示“当前未查询到备案信息,请先进行备案”是怎么回事,要怎么处理? ”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操作流程吧?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进入备案模块。第二步,在“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模块中,系统会自动带出您当前正在使用的备案信息。点击“会计报表情况”卡片右上角的【编辑】,对会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修改。第三步,勾选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备案。[2026-01-22 15:18:55 ]

[蔡涪全]:

佳媛讲解的非常清晰明了,同时,大家还需要注意,纳税人之前已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但“会计核算方法”中未备案“财务报表报送小类”的,需先修改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增加报送小类后,才能进行财务报表报送。[2026-01-22 15:20:03 ]

[杨佳媛]:

没错,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些小细节喔。我们来看看下一个问题,网友朋友问:“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申报比对异常是如何规定的?”蔡涪全你来讲讲吧。[2026-01-22 15:20:36 ]

[蔡涪全]:

好的,申报提交时出现申报比对异常提示,按申报比对规则分为“提示性规则”(黄色提示)和“强制性规则”(红色提示)。

“提示性规则”(黄色提示)意味着纳税人申报时,保存报表,系统提示比对异常,可以选择继续保存或者返回修改。选择继续保存时,申报表保存成功,比对不通过数据形成后台记录并发送提醒消息给纳税人,纳税人申报流程完结(但仍有比对异常流程需到前台处理);选择返回修改进行更正申报无误后,比对异常流程和记录自动消失。

“强制性规则”(红色提示)时,如果纳税人申报时只要出现一条属于强制的,系统将不允许提交申报表,纳税人需返回修改更正申报,直至系统不再提示违反“强制性规则”(红色提示)。[2026-01-22 15:20:52 ]

[杨佳媛]:

需要说明的是,比对异常转办流程需要推送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异常处理。在比对异常没有解除前:对于数电发票纳税人,当月剩余可用发票额度(申报后)虽然恢复,但视为纳税人存在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比对不符或逾期未申报情况,阻断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发票;对于未切换仍使用税控设备的纳税人,税控设备无法解锁,不能开具发票。[2026-01-22 15:22:30 ]

[蔡涪全]:

没错,佳媛补充的很完整,建议纳税人在比对异常流程发起后,尽快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有网友问:“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修改更正或作废? 佳媛为大家介绍一下吧。[2026-01-22 15:23:00 ]

[杨佳媛]:

没问题,纳税人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菜单。进入界面后,纳税人可选择申报日期范围、税款所属期等筛选条件。如果需要根据申报表名称进行查询,点击【展开】进行申报表的选择,点击【查询】,对已完成申报的申报表信息进行查询。纳税人从查询结果列表中,通过“操作”列提供【更正】,【作废】完成对应申报表单的相关操作。如果点击“作废”,弹出“请确认”提示,点击【确定】,作废成功后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如果点击“更正”,跳转相应模块进行操作,更正成功后会弹出相应提示。[2026-01-22 15:23:28 ]

[蔡涪全]:

纳税申报更正或作废并不难,但是大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申报更正或作废时只能全量更正或者申报作废,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第二,作废申报表只能在对应申报当期的申报期限之内,且未开具完税凭证或划缴税款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不能作废申报表,只能对已申报的申报表进行更正处理。第三,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只允许纳税人更正最末一个已申报的季度申报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不得再对当年内的季度申报表进行更正。[2026-01-22 15:24:05 ]

[杨佳媛]:

蔡涪全补充得很到位啊,大家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随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者点击电子税务局侧边的“悦悦”在线咨询。好啦,我们看看评论区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解答,有一位网友提问说:“我是银川市的一家企业,在吴忠市有工程项目,我想问一下在电子税务局怎么操作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2026-01-22 15:24:45 ]

[蔡涪全]:

首先纳税人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打开电子税务局后选择【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特定主体类型选择“跨区域报验户”,登录后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界面,选择相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信息,点击【进入】;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菜单;系统自动带出其中一条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对应经营基本信息。如存在多条时,选择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系统自动带出“合同包含的项目名称”、“实际合同金额”、“实际经营期起”、“实际经营期止”信息;点击【查询预缴款信息】;跳转至查询预缴税款信息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勾选对应预缴税款信息,点击【确定】;

然后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界面,预缴税款信息自动带出到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栏。如需补充预缴税款信息,点击【增行】,填写征收项目、已预缴税款金额等相应数据。如需删除预缴税款信息,勾选相应数据点击【删行】。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最后,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界面给出提示信息:“您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申请已通过,点击查看《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可下载PDF格式表单。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2026-01-22 15:25:05 ]

[杨佳媛]:

既然提到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在这里也补充一下跨区域涉税事项业务办理的全流程。跨区域涉税事项包括报告、报验、预缴税款、延期、反馈等业务,电子税务局支持跨区域涉税事项全程线上办理。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使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模块办理报告。纳税人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系统会自动完成报验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状态为“已报验未反馈”。预缴则通过【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登录后,选择对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进入电子税务局,使用首页【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办理。[2026-01-22 15:27:15 ]

[蔡涪全]:

我看到评论区有一位网友问:“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为什么查询不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无法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杨佳媛你来为大家讲一下为什么查询不到吧。[2026-01-22 15:29:00 ]

[杨佳媛]:

好的,遇到此类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检查:

(1)请核实是否已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或已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申请,纳税主体登记信息中的人员以企业身份登录后,可通过“我要办税—税源信息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模块状态栏查看,状态栏会显示“已报验未反馈”“已报告未报验”“已反馈”等的状态信息。

(2)请确认登录人身份,登录人为注册地的法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的,可以查看未进行报验登记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信息。如为开票员身份是不允许查看的。

(3)经办人的登录信息需要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经办人信息一致才可以看到。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时,经办人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此项业务的人员。如需调整经办人,可通过“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模块维护。[2026-01-22 15:29:30 ]

[蔡涪全]:

佳媛讲的很详细,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从哪个方面着手检查了。让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有网友问:“针对重点人群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这一特定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电子税务局该如何申报操作”。[2026-01-22 15:31:45 ]

[杨佳媛]:

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收减免】—【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信息采集】。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需填写《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信息表》,点击【新增】,进入填写页面,填写“人员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人员类型”,退役士兵还需填写“退役证件类型”“退役时间”。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或退役士兵的,若2024年度以 后信息采集,需填写《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表》,点击【新增】,进入填写页面,填写“招用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入职时间”“离职时间”“人员类型”,退役士兵还需填写“退役证件类型”“退役时间”。如果是2024年度以前采集信息的,蔡涪全你知道怎么填写吗?[2026-01-22 15:32:30 ]

[蔡涪全]:

那必须了,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或退役士兵的,若2024年度以前信息采集,需填写《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点击【采集2024年前所属期】,招用重点群体需填写“招用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就业创业证》编号, “类型”“工作年度”“在本企业工作时间(月) ”,招用退役士兵需填写 “姓名”“退出现役证编号”“工作年度”“在本企业工作时间(月) ”。

回到首页,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点击【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相对应的减税性质代码。输入申报数据,即可完成增值税减免税申报。增值税扣减不完减免限额的,可依次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创业扣减)或企业所得税(就业扣减)。[2026-01-22 15:34:05 ]

[杨佳媛]:

屏幕前的朋友们学会了吗?如果没有记清楚的话,答疑结束之后可以观看我们的答疑回放,或者在电子税务局使用征纳互动进行咨询喔。咱们继续看大家的提问,一位网友提问:“在电子税务局里怎么申报印花税?”

我来介绍一下吧,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有两种申报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一)确认式申报。点击【新增税种】卡片选择“印花税”,点击【税源采集】进入税源采集页面。若为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税目,在申报期内系统自动带出已认定的印花税税目,点击【录入】;若为按次申报的印花税税目,点击【新增税源】。录入税源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如果纳税人符合“六税两费”优惠条件的,系统会自动识别“普惠减免”,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二)填表式申报。点击【填表式申报】进入税源采集页面。左侧选择“印花税”,若为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税目,在申报期内系统自动带出已认定的印花税税目,点击【录入】;若为按次申报的印花税税目,点击【新增税源】。录入税源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点击【提交】。若纳税人符合“六税两费”优惠条件的,系统会自动识别“普惠减免”,点击【确认式申报】,再次点击【提交申报】即可。[2026-01-22 15:36:15 ]

[蔡涪全]:

纳税人朋友们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评论区有位网友问到关于印花税申报的问题,他问:符合“六税两费”减免条件,但是在电子税务局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时税额没有减半,这是为什么?

我给大家解答一下,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税源采集】,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录入税源信息,税源信息采集时的减免税额是享受除“六税两费”优惠以外的优惠,纳税人如没有其他优惠,此处的减免税额是0,正常保存并提交。系统会自动判断识别,符合“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条件的,会自动勾选“普惠减免”,最后系统会显示减半后的应补(退)税额。不知道我给大家讲清楚了吗?[2026-01-22 15:39:22 ]

[杨佳媛]:

蔡涪全讲的很清晰,大家应该也听明白是为什么了。在解答的时候评论区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有网友问:“我公司想申请退还代扣代缴的税款,具体怎么操作”?[2026-01-22 15:41:56 ]

[蔡涪全]:

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首先,以被扣缴义务人的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系统会跳转至“一站式退抵税(费)”界面,点击【代扣代缴税款退税】。系统跳转至“多缴确认”界面,并自动预填基本信息,包括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无欠税时退抵税方式默认为“退税 ”,有欠税时退抵税方式默认为“先抵后退”,并预填退税申请理由:“有扣缴义务人帮我代扣代缴了税款,但交多了”。退税申请理由可自行修改。

然后,在“待退税(费)明细”栏选择扣缴义务人,输入电子税票号码或输入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和票证种类,点击【查询】。勾选需要退税的数据,在“本次申请退税(费)额”输入框输入金额,系统自动计算本次退税金额合计。核对金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最后,系统跳转至“提交预览”界面,确认预览数据是否有误,如数据有误,点击【上一步】修改后再重新提交。如数据无误,点击【提交】。系统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即完成代扣代缴退税申请。

好了,这个说完,咱们就抓紧时间看下一个问题吧。让我来看看网友们还提了哪些问题,网友朋友问:“我单位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缴纳社保费时,系统提示系统内部异常,异常原因:查询不到三方协议号对应的三方协议或者协议对应的所属税务机关与欠税所属税务机关不一致,怎么办?”[2026-01-22 15:42:30 ]

[杨佳媛]:

这个问题我知道,出现这个提示是因为登记信息与三方协议签订中的主管税务机关信息不一致。您可以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模块查看主管税务机关,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三方协议签订”模块查看“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中丙方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评论区还有一位网友问:“我单位想打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完税证明,能查到文书式,查询不到表格式,怎么办?”已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非税收入,可以通过“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模块进行查询并打印。[2026-01-22 15:45:00 ]

[蔡涪全]:

不知道大家听完这几个问题有没有对电子税务局操作有更多的了解呢。那我们接着往下看纳税人朋友们的提问,有网友问:“我办理了营业执照,但还没办理税务信息确认,请问如何在网上自行开具清税证明?”这位纳税人朋友,对于已经办理市场监管登记,但还未办理税务信息确认的纳税人,电子税务局也是提供了方便的渠道让大家办理,我们可以打开电子税务局网页,无需登录,点击首页右上角的【公众服务】—【清税申报(未办税户申请清税证明)】,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回车搜索,填写预留手机号接收的验证码,并上传身份证明后就可以开具清税证明了。[2026-01-22 15:46:01 ]

[杨佳媛]:

蔡涪全讲解真是太详细了,想必大家都有了深刻的认识。这里也提醒大家,如果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回车后,系统弹出“未查询到您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信息,请核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准确”,就需要检查一下填写是否出现大小写未区分、漏字错字等情况。若系统弹出“未获取到网络身份信息,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后再继续办理”,这时候需要我们的法定代表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完成自然人信息注册,然后再进行未办税户清税证明的开具操作。[2026-01-22 15:46:45 ]

[蔡涪全]:

佳媛,有网友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来一起看一下:“我们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了,在电子税务局中如何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您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经税务机关批准登记后,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2026-01-22 15:47:30 ]

[杨佳媛]:

又学习到了一个新知识,关于电子税务局我们再看最后一个问题,一位网友问:“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中申请调整纳税信用?”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功能菜单;进入功能后,会展示当前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切换年度,可以查看不同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情况,点击【申请调整】,系统会根据当前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情况,自动推荐可办理业务。

对于只符合补评条件的,系统自动跳转到纳税信用补评功能,您选择补评原因后,提交申请;

对于只符合复评条件的,系统自动跳转到纳税信用复评功能,您选择复评原因后,提交申请;

对于只符合复核条件的,系统自动跳转到纳税信用复核功能,您选择复核原因后,提交申请;

对于只符合修复条件的,系统自动跳转到纳税信用修复功能,您选择修复原因后,提交申请;

对于同时符合多个纳税信用事项办理条件的,会弹出确认框,由您自行选择要办理事项;

您点击评价信息出具,可以开具所属年度的评价信息表;提交成功后,等待税务机关审批;经过税务人员受理处理后,该业务办理完成。[2026-01-22 15:48:12 ]

[蔡涪全]:

佳媛把每种情况都介绍到了,并且我们的电子税务局也是非常方便,可以根据纳税人朋友的情况自动推荐可办理业务。关于电子税务局如何申报、操作等问题我们就解答到这里,大家还有问题的话发到评论区,后台的答疑助手会一一回复的。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大家关于数电发票都有什么想问的吧。[2026-01-22 15:51:15 ]

[杨佳媛]:

好的,我们来看下一个问题,网友提问:“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吗?”[2026-01-22 15:51:56 ]

[蔡涪全]:

这位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的。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但是发票额度扣除方式与环节不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发票开具时扣除,扣除的是已实际开具发票的金额;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领用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领用份数之积。[2026-01-22 15:52:15 ]

[杨佳媛]:

也就是说,不同种类的发票共用一个发票总额度,但额度扣除环节和方式因开票系统不同而存在差异,纳税人需根据开票情况合理规划额度使用。评论区一位网友朋友问:“发票总额度是一个月的额度、一个季度的额度还是一年的额度?”蔡涪全,是哪种呢?[2026-01-22 15:53:08 ]

[蔡涪全]:

发票总额度呀,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下一位网友问:“当月开具红字发票的,数电发票额度会恢复吗?”[2026-01-22 15:53:53 ]

[杨佳媛]:

纳税人开具数电发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的。[2026-01-22 15:54:20 ]

[蔡涪全]:

接着我们看下一个问题,网友朋友又问:“那发票额度不够了,是报完税就能恢复吗? ”[2026-01-22 15:54:40 ]

[杨佳媛]:

当月完成上月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系统会自动获取可使用的发票总额度的。[2026-01-22 15:54:57 ]

[蔡涪全]:

我明白了,纳税人朋友们可及时关注开票系统提示,了解当前可用额度,如果额度长期不足,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额度调整。关于发票额度咱俩介绍了这么多,相信大家都更了解了,正好评论区提出了新的问题,网友朋友问:“我公司的数电发票额度不够用,怎么调整呀?”据我所知,调整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三种方式,佳媛你来讲讲吧。[2026-01-22 15:55:08 ]

[杨佳媛]:

好的,调整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三种方式,包括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人工调整。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纳税人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人工调整是指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应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接下来我们讲一下在电子税务局怎么进行发票额度调整。有以下几种路径,大家可以自行选择。路径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路径二: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中的“去调整”。路径三: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热门服务】—【发票业务】—【发票额度调整申请】。路径四: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发票额度调整申请”进行搜索。

通过上述方式进入【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后,点击【新增申请】按钮,弹出发票额度新增申请页面,填写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即可提交本次调整申请记录。[2026-01-22 15:55:28 ]

[蔡涪全]:

我们继续看下一个问题,有网友问:“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提交后,如何查询审批进度。”大家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界面可以看到已经申请的记录,通过审核状态查看进度,也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查询核实申请进度。[2026-01-22 15:57:00 ]

[杨佳媛]:

发票提额已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在经营业务需要时,动动手指就可完成操作,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十分便捷的。这是针对已经核定了开票额度的情况,我看到一位网友问:“电子税务局中没有找到数电发票赋额模块和发票票种核定模块,该怎么处理? ”蔡涪全你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操作路径吧。[2026-01-22 15:57:33 ]

[蔡涪全]:

好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功能模块就可以进行申请数电发票赋额和发票票种核定了,是不是很方便呢。我们接着看下一个问题:“我前几天接到税务机关短信,说已完成数电发票赋额,让我注销税控设备,我可以选择不注销吗?”佳媛可以吗?[2026-01-22 15:58:02 ]

[杨佳媛]:

是这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为提高开票用票便利度,建议您优先使用电子税务局开具发票,具体情况请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有关要求尽快办理注销税控设备等后续事项。评论区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网友问:“我公司开给客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现发票信息有误,想先看看对方是否已经勾选抵扣,再做后续处理,请问怎么查询呢?”[2026-01-22 15:58:38 ]

[蔡涪全]:

我给大家讲一下吧!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的【全量发票查询】模块,“状态信息”标签页进行查询。此外,在【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您可以查询各个渠道开出和收到的发票和海关缴款书的票据数据、状态等信息。以电子税务局为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行查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找到对应发票后点击右侧“详情”按钮,系统根据纳税人所选择的发票调用电子发票支撑平台,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增值税用途标签栏次,显示是否抵扣,如果购买方已将该发票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将显示“已抵扣”。[2026-01-22 15:59:20 ]

[杨佳媛]:

我还想补充一下,如果您还想了解此发票的其他信息,可点击冲红类、退税类或扣除类标签页,详细查看对应标签页的信息,点击预览,弹出发票票面信息。[2026-01-22 16:00:00 ]

[蔡涪全]:

佳媛补充的很完整,相信大家都学会如何查询发票是否已经抵扣了。数电发票将依赖纸质形态存在改为依赖数字形态存在,领票流程简化、开票用票便捷、入账归档一体化,大家对于开具数电发票已经非常熟练了。我们接着往下看,有一位网友问:“我公司在月底或者年底开票量比较大,一张一张开具太费时间了,可以批量开票吗,可以的话怎么操作呢?”佳媛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吗?[2026-01-22 16:00:23 ]

[杨佳媛]:

没问题!就让我用三步教会大家批量开具发票。首先大家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在【蓝字发票开具】二级首页【批量开票】进行批量开票操作。第一步先下载模板。电子税务局有为大家提供《批量导入开具发票模板》。第二步上传文件。开票方下载后根据模板要求将所需开具的发票补充完整,确认无误后,选择需要上传模板类型(《批量导入开具发票模板》),点击【选择文件】导入已制作完成的模板。第三步确认开票。批量导入完成后,系统逐行展示已上传的待开票数据,纳税人可编辑或预览发票。开票方确认后可批量开具所选的发票。怎么样,是不是很简单。[2026-01-22 16:01:00 ]

[蔡涪全]:

相信屏幕前的大家也已经学会了,下次开票的时候可以试一试这三步。有网友提问:“如何通过税务数字账户、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2026-01-22 16:01:55 ]

[杨佳媛]: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选择票据类别、发票来源、票种、发票号码等条件,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发票相关信息。自然人可以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查看、下载、导出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申请代开的数电发票,并可使用扫码开票、发票抬头信息维护、红字发票提醒等功能。我们继续往下看大家的提问。一网友问:“数电发票如何交付?”蔡涪全解答一下呗。[2026-01-22 16:02:22 ]

[蔡涪全]:

好呀,已开具的数电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开票方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方式交付数电发票。选择下载打印方式交付的,数电发票的票面自动标记并显示“下载次数”“打印次数”。[2026-01-22 16:02:58 ]

[杨佳媛]:

数电发票交付的方式多种多样,纳税人朋友们可以自行选择。但评论区有一网友问:“用邮箱交付发票时,系统显示“发送失败”,这是怎么回事?”蔡涪全你来解答一下吧?[2026-01-22 16:03:15 ]

[蔡涪全]:

好的,如果显示发送失败,可能存在多种原因,建议一个个逐步排查,找寻原因。

第一步:先核实是否完成了邮箱初始化配置,登录进入税务数字账户,在【发件邮箱设置】模块,填写邮箱账号及密码,完成其他的默认配置项。

第二步:核实发件邮箱是否使用163邮箱、QQ邮箱、126邮箱、139邮箱、搜狐邮箱,如果说使用的不是以上列举出的主流邮箱,需要在设置邮箱初始化时根据页面信息自行填写配置,我们建议大家使用列举出的主流邮箱来发送。

第三步:核实发票交付的邮件,是不是被受票方的邮箱识别成垃圾邮件,建议您联系收件方将发件方的邮箱账号设置为白名单或者更换其他邮箱进行发送。

第四步:如果实在找不到,您可以选择PDF或二维码交付方式,先把发票下载到手机上,再自行通过手机QQ邮箱发送给受票方即可。[2026-01-22 16:03:35 ]

[杨佳媛]:

原来是这样呀,学到了。我看评论区有位网友问:“数电发票上有发票专用章吗?”这是个细节问题,不知道大家平常开具数电发票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呢,蔡涪全你发现这个细节了吗,来讲讲吧。[2026-01-22 16:05:00 ]

[蔡涪全]:

好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票面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数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如受票方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我们接着看评论区的提问,网友问:“电子税务局打印的申报表有没有受理章?”佳媛你知道吗?[2026-01-22 16:05:20 ]

[杨佳媛]:

知道呀,在传统大厅申报模式下,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的纸质申报表,是需要由税务人员录入系统,税务人员确认纸质报表数据与录入系统数据一致后,加盖税务机关的受理章,并且将纸质申报表反馈给纳税人,在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模式下,所有的申报数据由纳税人实名登录,填写并确认无误后自行提交,纳税人需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税务局不再提供类似纸质申报表回执性质的电子受理章。[2026-01-22 16:05:48 ]

[蔡涪全]:

是的,现在多地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税,加盖电子签章的报表与纸质盖章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大家无需担心没有受理章的问题。我们继续看下一个问题,评论区网友问:“数电发票开具错误,可以作废吗?” 这位朋友,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或者因销货方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无论当月或者跨月均需按规定开具红字数字化发票。[2026-01-22 16:06:10 ]

[杨佳媛]:

是的,发票一旦开具成功,无法直接作废,如果需要对已开具的数电发票进行处理,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进行冲销。我们来看下一个网友的提问:“我前两天开了一张发票,交付的时候发现备注信息写错了,怎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呢?”我来为您解答,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报废产品收购发票、光伏收购发票等,无论是否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均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2026-01-22 16:06:48 ]

[蔡涪全]:

没错,蓝字数电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并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确认单》发起后72小时内未经确认的,自动作废。若蓝字数电发票已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需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并确认通过后,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2026-01-22 16:07:18 ]

[杨佳媛]:

嗯,不知道各位纳税人朋友们听明白了吗?我听完以后觉得蔡涪全讲的还是非常清楚的。如果大家没听清楚的话,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里面就有相关的操作指引,大家可以搜一搜,去仔细地看一看。说到红冲,看到评论区有一位网友问:“自然人在电子税务局APP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开错了红冲后,个税能退回来吗,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吗?”[2026-01-22 16:07:47 ]

[蔡涪全]:

不需要到大厅办理。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搜索“存款账户报告”,录入银行账户信息;然后搜索“一站式退抵税(费) ”;在退税场景里点击【代开发票预缴退税】模块,也可以点击【查询税票退税】模块进入退税信息录入页面。输入基本信息和退税申请理由后,在待退税(费)明细模块查询开错发票的税款,点击下一步,上传原发票、红字发票和完税证明,提交审核即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税款就能退回了。[2026-01-22 16:08:04 ]

[杨佳媛]:

我们来看今天评论区最后一个问题,一位网友问:“如果收到不合规的数电发票该怎么办?”[2026-01-22 16:08:28 ]

[蔡涪全]:

请你不必担心,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应及时要求对方补开。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或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且告知企业的,应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或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2026-01-22 16:08:38 ]

[杨佳媛]:

各位纳税人缴费人朋友们,转眼间,今天的可视答疑已经步入尾声了,希望今天的答疑能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帮助,非常感谢各位纳税人朋友今天的互动留言,如果您在收看过程中还有疑惑,别担心,我们的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随时为您守候,专业团队在那里接力,帮您排忧解难![2026-01-22 16:09:00 ]

[蔡涪全]:

是的,如果您对涉税费政策有疑问,除了拨打12366外,还有多个途径供您选择!您可以在微信搜索“宁夏税务”“吴忠税务”微信公众号,在搜索栏随意检索,说不定您要找的答案就藏在某篇精心制作的图文里;或者,您也可以借助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功能,这个便捷的沟通桥梁,让您足不出户就能和税务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纳税人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信任、鼓励和支持,每一次积极的互动留言,都是推动我们前进的强劲动力!今天的这场答疑就到这里了,期待与您在知识的海洋中再次相遇,我们下次再见![2026-01-22 16:09:25 ]

[杨佳媛]:

再见![2026-01-22 16:10:00 ]